缩短职业院校与企业的距离

作者:admin 时间:2018-07-16 09:37:37 点击:7398

最近,教育部公示了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职业院校的名单,试点规模的扩大,必将进一步推动高素质职业技能人才的培养。职业院校与企业有着天然的联系,不断缩短两者的距离,加强校企合作的深度,形成利益共同体,就能够实现校企双方的共赢。实施职业教育的现代学徒制,不仅是职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需要,更是企业产业升级、质量提升的需要。

面对校企合作中一头热一头冷的现实,要提高校企合作的深度,广泛、深入地实施现代学徒制,必须尽快缩短校企间的距离。校企间的距离包括心理距离和空间距离。

校企合作要走向深入,首先要尽快缩短学校与企业的心理距离。在部分企业的观念里,职业技能人才的培养完全是职业院校的责任,企业只需要按照购买普通商品一样,从劳动力市场挑选适合自己需要的职业技能人才即可。企业的思维模式还残存着计划经济的痕迹。而在我国产业升级、企业转型、质量提升有迫切需求,同时劳动力市场上职业技能人才严重短缺而且将长期持续的情况下,如果企业不主动与职业院校进行深入合作,必将走向因技能人才严重短缺而丧失竞争力的境地。经济发达地区的用工荒、高技能人才严重短缺的现实已经敲响了警钟。因此,企业必须尽快转变观念,消除等、靠、要的习惯,积极参与到校企合作培养职业技能人才工程中,为企业生存发展储备必要的职业技能人才。

本科生、研究生就业难应使企业领导者看到,在我国崇尚高学历的风气没有根本转变的情况下,企业招聘研究型、设计型、管理型高层次人才还是比较容易的,但招聘适合自己需要的职业技能人才的难度越来越大。

居安思危,未雨绸缪,才是合格的企业领导者。现代学徒制给企业培养自己需要的职业技能人才提供了绝佳机会。不要临渊羡鱼,而要退而结网。不说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单纯从企业发展需要,企业参与到现代学徒制中也是有利的。校企合作的体制机制和法律虽然有待完善,但制约校企深入合作的根本障碍是企业领导者的观念。观念转变了,校企间的距离就缩短了。

企业参与到校企合作中才能使学校真正清楚企业对职业技能人才的真实需要,使学校的专业设置与调整、人才培养规格制定、培养方式方法改革等有根有据,从而进一步制定出可行的人才培养方案。企业的深度参与才能使企业明确学校的需求,深化校企在师资队伍建设、科研等方面的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实现共赢。

校企合作要走向深入,还需要缩短学校与企业的空间距离。职业院校是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职业技能人才的,根据区域需要设置专业是职业院校必须坚持的原则。地域有大小之分,可以是县区、设区市、省或如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大区域,但首先应考虑的是学校所在的市县。市县政府举办的职业院校,如果不能全心全意满足本市县对职业技能人才的需要,支持当地企业的发展,也就难以得到地方政府和企业的支持。

有为才能有位。拿着地方政府的钱为其他地区服务,最终会减弱当地政府的支持。广东中山职业技术学院依托乡镇产业举办二级学院的经验值得学习和思考。

德国的职业教育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双元制”职业教育是德国的特色,现代学徒制可说是“双元制”职业教育的又一称谓。德国的职业院校是由各州政府管理、为本州企业服务的,自然能得到本州政府和企业的支持。德国的职业教育是以企业为主体,企业招收学徒,由职业院校负责理论和基本技能教学,学生(学徒)每周2—3天在学校学习,其余时间到企业参加实践。如果学校与企业相距太远,则难以做到,因此学校和企业应该在同一座城市。这与我国部分职业院校跨省找合作企业的做法大不相同。另外,德国的学生能够得到企业可观的补贴,不需要缴纳高昂实习费用。

反观我国部分现代学徒制的试点院校,不仅合作企业可能跨省,一般还要向合作企业缴纳超过学费的学习费用,人为增加学生负担。跨省找合作企业不是不可以,但地方职业院校应该首先寻求当地企业的合作。如果一个院校的主干专业、特色专业在当地找不到合作企业,只能有两种解释,一是专业水平太差,学生质量低劣,企业不愿合作;二是专业设置不适应当地企业需要,企业不能合作。不管是哪一种,都说明职业院校的领导者不具备办好职业院校的能力。

(作者 赵永红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

来源:《中国教育报》2018年07月10日第9版 版名:职教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