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盼职业教育成为更多人的理性选择

作者: 时间:2022-05-12 16:16:21 点击:6554

刘景忠

谈起职业教育,“弃北大读技校”的新闻人们应该不会忘记。2014年11月,第六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入围决赛的选手周浩吸引了记者的眼球。原来周浩于2011年从北京大学退学,转学到北京工业技师学院。这一看似有悖常理的择校之举成为轰动一时的热点新闻。

11年过去了,在职业教育依然备受热议的当下,有记者近日对话周浩,追问他在职教之路上的思考。作为当年的“吃螃蟹”者,周浩告诉记者,当初的人生转向只是更忠于自己内心的选择。“理想的教育,应更多按照孩子的天性与潜能培养人才,而非简单依据成绩分流。”周浩说,要让学生拥有在不同教育轨道上自由切换的可能性,令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真正融通。他的回答既冷静客观又发人深思。

当前,我国职业教育正处在落实顶层设计、完善体系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尤其是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职业教育进入全新的发展阶段。在这样的历史时刻,回顾并审视“弃北大读技校”新闻事件,探究职业教育如何正本清源及如何破局,显然是具有现实意义的。

无论是普通教育,还是职业教育,其根本目的都是为人的发展服务。人的全面发展包含人的体力、智力及思想道德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包含人在社会众多领域的才能及其创造;也包含在既定的历史条件下,人的个性的自由发展和能如愿从事各种社会活动。周浩的人生转向不是有意制造新闻,而是在寻找适合发展自己才能的领域。周浩的人生选择本是正常之举,却产生轰动效应。这也从侧面提醒我们,忽视了人的发展,教育容易走向功利化,用单一的评价手段把人们引向追求名校和高学历的“独木桥”。

职业教育是不可或缺的教育类型。社会各行各业需要不同类型的人才。行业企业既需要由普通教育培养出来的学术型人才,也需要由职业教育培养出来的技术技能型人才。令人欣慰的是,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明确指出“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并提出“建设教育强国、人力资源强国和技能型社会”的愿景。我们有理由相信,有了新法保障,职业教育发展必将有新的气象。

适合的教育才是最好的教育。兴趣是最好的老师,热爱是一切成就的源泉。斯蒂芬·茨威格在《人类群星闪耀时》一书中说:“一个人最大的幸福莫过于在人生的中途、富有创造力的壮年,发现自己此生的使命。”就普通人而言,所谓“此生的使命”或许就是通过不懈努力,逐渐找到属于自己的人生意义以及自己在时代中的位置。这就要求教育要成全人的发展,而不是让人放弃或牺牲自己的天性禀赋去追逐功利的教育。“弃北大读技校”的当事人周浩当初正是不喜欢所学专业才毅然退学,并逐渐找到自己的人生意义。教育有类型,没有高低之别;职业有类别,绝无贵贱之分。适合的才是最好的,让一个学术型人才从事操作技能型的工作,与让一个擅长钻研技术的能工巧匠去研究学术问题一样,都不符合人的发展规律。

周浩的“弃北大读技校”虽属个例,却给我们带来很多启示:在中小学开展职业启蒙教育,已是当务之急;如何避免黄炎培所说的“普通教育愈发达,社会失业者愈众”,应该列为教育顶层设计考虑的问题之一。

(作者系江苏省徐州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原副校长)



来源:《中国教育报》中教时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