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教财〔2018〕12号)精神,近日,由学院常务副院长孟光带队,学生处等部门负责人参与,就学生勤工助学赴喜星电子(南京)有限公司、深圳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考察。
孟光一行先后深入2家企业生产一线,考察勤工助学岗位工种及安全管理、福利待遇等情况,与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就家庭困难学生寒假期间进入企业开展勤工助学进行商讨。(供稿:学生处 作者:余有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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