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秋季招聘公告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是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独立颁发学历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现因学院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及人数
具体专业及人数见附件。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对党绝对忠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3.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学历证书上标注的学历、专业(含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取得国(境)外学历证书的应聘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专业为准。
4.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嫌犯罪采取强制措施的;
2.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且未过处分期的;
3.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有篡改、伪造人事档案材料等情况的;
6.有学术不端行为或师德失范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识别上方二维码,填写个人简历)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请扫码填写个人简历信息,并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发至邮箱 lankedu@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学历+所学专业+应聘岗位”。如简历通过初筛,学院人事处将通过邮件与您联系,未收到邮件,将不再回复,请应聘人员随时查看邮件,以免错过面试。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15日,以成功发送邮件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初选、资格审查后,确定拟面试人员。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的证明扫描件。凡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不予聘用。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将以邮件方式通知面试人员,以我院人事处通知为准。
2.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为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教学技能及综合素质。
3.面试人选按报考岗位初审3∶1的比例确定。
(四)试讲
通过面试符合聘用要求的,学院通知参加试讲,并作出综合评价。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在三甲医院进行。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影响岗位要求的疾病、病史等)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采取调阅档案、面谈等形式考察,组成两人以上的考察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对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客观公正考察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1.公示: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经学院研究后在兰州科技职业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2.公示出现问题处理:在公示过程中,接到影响聘用的反映,经核查属实,取消该考生的应聘资格,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并补充公示。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学院人事处通知办理入职手续。
四、其他事项
1.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兰州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
咨询电话:苏老师 18693936086
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00)
单位地址:甘肃省兰州东部科技新城园区大道1号
邮编:730102
邮箱:lankedu@126.com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
2024年7月17日